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王雪 实习生陈雪珂 包蕊 武汉报道

上市公司动态

汇绿生态出海新加坡

7月12日,汇绿生态公告称,为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公司拟与武汉钧恒共同投资在新加坡设立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计划总投资额人民币2亿元,公司投资比例70%,武汉钧恒投资比例30%,投资计划分期执行,首期投资人民币5000万元。

公告显示,A公司拟经营范围为投资、贸易等,设立最终目的是由A公司100%出资在马来西亚投资境外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马来西亚B公司将作为汇绿生态与武汉均恒光通信业务的海外生产基地,从事光通信产品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等业务。

公开资料显示,武汉钧恒成立于2012年,专业从事以光模块为主的光通信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经过十余年发展,民用光模块已经成为公司盈利来源的主要产品。受益于数据中心建设、网络架构升级、AI 算力发展持续增长,尤其是400G及以上高速率光模块进入产品迭代升级周期,所在行业当前存在较大的发展机遇。

今年6月份,主营园林绿化的汇绿生态以1.95亿元收购了武汉钧恒30%股权,跨界光通信领域。或许是出于对光通信行业的前景看好,汇绿生态此次与武汉均恒共同投资设立海外子公司,加码布局海外光通信业务。

长药控股涉5895.83万元诉讼

7月12日,长药控股发布公告称,收到湖北省公安县人民法院出具的传票、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公司涉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涉案金额5895.83万元。原告公安县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城发展”),被告湖北长江源制药、长药控股、湖北长江大药房。

据悉,2019年8月,产城发展为长江源制药向农发银行公安县支行3.5亿元借款(实际放款3.4亿元)提供担保;2020年1月,产城发展通过湖北银行以银行委托贷款方式向长江源制药提供800万元借款。为了保障产城发展对长江源制药的800万元债权本息和上述担保债权追偿权的实现。2022年12月19日,长江源制药、长药控股、长江大药房和产城发展达成《人民调解协议书》,确定长药控股就长江源制药应向产城发展的债务3331.44万元(其中,农发银行公安县支行代偿金额2522. 16万元,湖北银行委托贷款金额800万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23年7月,产城发展与长江源制药、长药控股签订了《担保协议书》,约定长药控股对新增代偿本息1620.61万元及应付原告代付资金利息,对原告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公告披露,公安县人民法院判决长药控股对本次诉讼涉及长江源制药的5895.83万元借款承担连带还款责任。长药控股对此表示,本次诉讼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金额约319.51万元。此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

*ST九有及有关责任人被公开谴责

7月12日,*ST九有发布公告称,收到上交所对公司责任人下发纪律处分决定书。时任董事长肖自然、时任总经理王能海、时任财务总监金铉玉、时任董事会秘书张宇飞被予以公开谴责。

具体来看,*ST九有2023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中预计净资产为正值,约3469万元,但实际净资产为负值,业绩预告不准确,更正后净资产为-314万元,公司股票因此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严重影响投资者的合理预期。同时,*ST九有迟至2024年4月30日才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上述行为违反上交所相关规定。

同时,肖自然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王能海作为公司经营管理主要人员、金铉玉公司财务事项的具体负责人、张宇飞作为公司信息披露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ST九有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依据相关规定,上交所对肖自然、王能海、金铉玉、张宇飞予以公开谴责,并通报证监会和湖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计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金运激光实控人部分股份或将被司法强制执行

7月12日,金运激光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方面提供的《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裁定书显示为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将强制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存款及费用,甚至依法、查封、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据悉,本次被执行人是金运激光实控人梁伟,目前持有金运激光5420.64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85%,被冻结657.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5%。

金运激光表示,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存在被司法强制执行而发生变动的可能,股份变动数量、时间及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实际变动情况以最终司法执行为准。“若被冻结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 ”金运激光在公告中进一步补充。

塞力医疗回复2023年年报监管函

7月11日,塞力医疗披露对2023年年度报告的监管回复函,对业绩不佳、营收下降、净利亏损等问题作相应回复。

具体来看,2023年度,塞力医疗主营业务为SPD业务、IVD 业务以及单纯销售,当年实现营业收入20.06亿元,同比下降13.10;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59亿元,连续三年亏损;且报告期内归母净利润季度差异较大,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分别实现归母净利润-1490.78 万元、1643.84 万元、-534.52 万元、-1.55亿元。

对此,塞力医疗表示,由于公司处于传统医疗供应链服务向医疗智能化转型升级阶段,加上医保控费、集采等政策的影响,部分客户应收账款回款时间过长,又因采取诉讼催收等回款方式影响部分地区业务情况,导致收入下降。同时,塞力医疗转让、注销子公司,相应子公司财务报表不再纳入合并范围,传导公司 IVD 收入出现一定幅度下降。

另外,公告披露,塞力医疗的营业成本、信用资产减值损失、财务费用占营收比例处于同行较高水平。SPD因业务收入及运营管理服务规模化效应不足,整体毛利率被拉低。此外,由于环境影响医院回款周期延长,导致塞力医疗应收账款余额及账龄水平持续处于较高水平,依据预期损失率的计算方式,在应收账款余额及账龄水平未明显改善的情况下,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在近三年均处于较高水平,从而导致净利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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