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7月12日电 据上交所网站12日消息,上交所对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东时”)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来源:上交所网站

  经查明,ST东时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如下违规行为。

  一是担保事项未履行决策程序及披露义务。2024年5月28日,ST东时披露《关于补充审议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称,2024年3月1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时尚国际航空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公司)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金租)签署《法人保证合同》,就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时尚虚拟现实技术应用(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虚拟现实公司)的VR设备融资租赁事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12990.76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6.23%,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216.52%。根据公司公告,被担保对象中虚拟现实公司负债率超70%,但公司未就上述事项及时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且未及时披露,迟至2024年5月27日才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该事项,并于2024年6月13日召开股东大会补充审议通过该事项。

  二是回售相关事项披露不及时。ST东时股票自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5月24日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东时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70%。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东时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根据规则规定,ST东时应在5月27日开盘前披露相应事项,但公司迟至5月30日盘后才披露回售公告,影响了投资者知情权。

  综上,ST东时全资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对象提供担保,未按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且公司股票触及回售条件,相关回售公告信息披露不及时。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1条、第2.1.7条、第6.1.10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二十七条等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徐劲松作为ST东时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事项的第一责任人,时任总经理闫文辉作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对其任期内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上述人员的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4.3.1条、第4.3.5条、第4.4.2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决定对ST东时及徐劲松、闫文辉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公开信息显示,ST东时主营业务聚焦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和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培训。

  业绩方面,ST东时预计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472万元至-6932万元,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9.38万元。谈及业绩预亏主要原因,ST东时表示,由于国内宏观经济复苏放缓、消费降级,且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立案调查,受上述事项的影响,2024年上半年,公司培训学员人数较去年有所下降,导致营业收入同比减少。随着国内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减弱,社会生产生活逐步恢复正常,2024年上半年,公司成本和费用中的人工支出相对上年同期有所增长。

  二级市场上,ST东时12日涨停,年内累跌73.87%,总市值已不足8亿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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