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7月1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浙江秀洲德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105万元。

浙江秀洲德商村镇银行主要存在以下违法违规事实:违规保管客户已签章但关键要素空白的保证函和借款合同;贷前调查不到位;贷后管理不审慎。

时任浙江秀洲德商村镇银行秀洲支行行长助理(主持工作)潘婷婷受到警告,并被处罚5万元;

时任浙江秀洲德商村镇银行营业部总经理陈谆,秀洲支行客户经理王超、高云燕分别受到警告处分。

责编:史健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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