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肉,可是美味之一,有着“香肉"的赞誉,在很多地方都有着很深的群众基础,有些地方更是成为了地方美食名片,地方特色之一。

像广西,不说县县有习俗,那也是有相当多的县份都有这么一道与狗肉有关的美味,如玉林夏至狗肉,灵川红烧狗肉,柳州脆皮狗肉,宾阳白切狗肉,合浦乾江狗肉,桂平禾秆狗肉,隆林特色狗肉,等等,被誉为最热爱吃狗肉的省份,

当然了,广西这美味名头虽多,但吃法都大同小异,都是焖,蒸,焗,炒,炖之类的烹饪手法做出来的,口碑味道之所以各有不同,主要是由于各地方物产不同,饮食习惯不同,才形成各地不同的风味特色。

正是民间对这种狗肉的饮食文化热爱,那产生的民间老话就很多了,像类似“狗肉香喷喷,神仙心郁郁(心动的感觉)”之类,翻译过来大概就是“闻到狗肉香神仙也跳墙”的理解

但面对这道美味,民间却又广泛流传着“狗肉上不得台面(筵席)”这样的说法,一边聚朋集友的大吃特吃,一边却又讲“狗肉不能上桌”,这不是有点矛盾吗?

其实人们对于狗的理解,很复杂,以上的几种说法,总结起来就两个:

一是狗乃忠实伙伴,通人性,陪伴,守门,狩猎,等等,给人们生活帮助良多,吃狗肉就显得有点不近人情,不友善;

二是狗为下作之物,在传统文化中,狗的名声多数不好,喻意低贬,往往用来形容一些不好的事,如丧家之犬,狗屁不通,狼心狗肺,狗皮膏药,狗苟蝇营,狗改不了吃屎,屠狗辈,等等,这类的形容随便讲出一大把,这样没有什么好名声的东西,摆上宴桌待客,主家自然没什么面子。

延伸开来,狗肉上不了台面就是比喻人素质低,上不了正式场合不能登入大雅之堂

这句话真就这么理解?

显然是后世对狗在古代生活中的地位产生了巨大的误解。真正来说,在古代,狗的社会地位,其实是很高的。

如在古籍《周礼·天官》载:“凡会膳食之宜,牛宜稌,羊宜黍,豕宜稷,犬宜粱,雁宜麦,鱼宜苽。”这就是西周时期的六谷配六膳,狗肉作为王家的配食吃法之一。

又如《礼记》所载:“诸侯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庶人无故不食珍。”这也是说牛,羊,犬,豕在那个生产力相对比较低的时代,都是权力,财富的象征之一,只有相应地位的人才能拥有,才能食用,不是普通人家可以日常随便可以吃到的肉类。

春秋时,越王勾践卧薪尝胆,鼓励百姓生育,就推出了很多的奖励政策,其中就有:“生男孩奖励酒两壶,狗一条;生女孩则奖励酒两壶,猪一头。”这也说明了,狗,猪这样的动物,是官家管控的,一般人家可是养不起,也养不到的。

而在商代,狗是作为皇家祭祀礼仪中重要的祭牲,最直观的,就是“献”字了,在商代的甲骨文中,“献”字的古字形由礼器“鬲”和表示祭品的“犬”构成,说白了就是把狗当成祭牲,放在礼器之中,本义指向天上的神灵奉献祭牲。

要知道,商周时期,礼器的使用可是有着严格的等级制度。能用“鬲”这样的礼器,本身就代表着社会最高级的地位,能放到“鬲”中的祭牲,当然也算是“贵重”的东西,并非凡物,所以,狗的作用与地位不言而明。

以上种种,换句话说,在先秦时期,能吃上狗肉的人非富即贵,有着很高的社会地位,只有这些人的餐桌上,才有资格摆狗肉上台,而普通人要是把狗肉弄上饭桌,轻说是犯罪抓去关几天,重说搞不好是要掉脑袋的。

所以,“狗肉上不得台面”,是一种禁告,是一种社会禁忌,普通人可不敢随便端上饭桌。

自然的,那个时代的狗肯定是精养的,无论是豪权贵族吃,还是在官家祭祀中作为祭牲,总不能把“吃屎”的狗弄到这个场合。

至于后来什么时候起,“狗肉上不得台面”这句话180度大转弯,从天上掉到地下,狗的身价,狗的社会地位严重下跌,从精养沦落到“吃屎”,这就不好考究了。

慢慢的,狗肉就成为了不能登大雅之堂之物,被宴席所不屑,在文化上也渐渐出现各种不好的词都把“狗”给带上,就形成了今天对狗的认知。

如今,养狗,贩狗成为了一种商业行为,食狗肉的传统习俗还是在各地民间流传了下来,人们对于吃狗肉的态度也有着不同的认识。

只是由于几千年的文化沉淀,人们依然有着“鼠肉好吃难到手,狗肉好吃名声臭”的印象,对吃不吃狗肉就各有心思。

但不管怎么样吧,喜欢吃的人,还是会时不时的品尝;不喜欢吃的人,也就只会评判了。

正所谓:

狗肉穿肠过,

美味心中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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