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中央银行采用白银、公债与黄金作为三大货币调控手段,尤其在抗战及内战期间,黄金发挥着“最大杀器”的重要作用。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颁布标准,规定1斤等于500克。

不同的历史环境下,中央银行与地方分行铸造的金条型号、重量和成色都有很大差异。民国最早的金条交易单位为每块400市两,是抗战中期的产物。 1944年,财政部为扩大黄金市场影响力,将单位调低到10市两。中央造币厂将大金砖切割改制为条块形式流通,这些条块成为“小黄鱼”金条的原料来源。

当时许多银楼和个体铸造场会利用这些原料,打造成各种不同克重的金条产品,以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 到抗战末期,重庆造币厂为进一步细分市场,除了10市两等金条外,还增加了6市两、3市两、4市钱等更轻量级的选择。1944年后中国大陆商品极度稀缺,百姓用这些小金条及黄金首饰换取生活必需品。

在这之前,民间已经开始使用“小黄鱼”金条进行交易。这种金条是从美制大金砖中轧制而成,重量有一至数两不等。由于制作工艺的限制,小黄鱼通常呈长方几何形状。 到了1946年,随着战争和政治环境的变化,中央银行推出更科学的黄金定价机制,金条克重被重新分类为16两(一斤)、6两、3两等级。这个划分更加符合市场运行规律。

我们可以从不同角度分析一条金条的购买力。1932年,辅仁大学以108根大黄鱼(不低于500克)购得一处占地40亩的花园,总价值9万大洋。辅仁大学的校长马相伯是天主教界知名人士,当时北平地区教会势力巨大,靠借贷筹措资金完全可行。 如今黄金价格每克约400元人民币,那么一条大黄鱼约值20万元。再者,一块大洋在20世纪30年代可购35斤大米,如今超市大米单价3元/斤,一块大洋价值约100元。由此可见,简单按现价或粮价换算都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

1935年全国粮食大涨,上海米价每担涨至6块大洋,当地居民深受其害。而实际上北平等地粮价尚可,大学校方的购买力也较高。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