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8月3日消息,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安控科技提问:请问未取得董秘资格证的情况下,聘请其为董事会秘书在创业板流程上合规吗?

公司回答表示:王超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具备与董事会秘书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从业经验、职业操守和个人道德,具有履职能力。王超先生暂未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在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之前将由财务总监陈黎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王超先生已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最近一期举办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承诺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待王超先生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后正式履职。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