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的建议,现在公司已经建立起严格的人员和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申报、审核,并对资金账户进行常态化监管,把漏洞都堵住了。”6月底,浙江省义乌市某外贸公司负责人林某对回访的义乌市检察院检察官说。

“直到俄罗斯客户找我们问起中欧班列货运信息,我们才知道有这一笔订单。当时为了留住老客户,我们只能先行交货。事情发生后,公司现金流受到影响不说,还导致客户对公司印象变差,影响了业务发展。”谈起发生在该公司的倪某职务侵占案,林某至今心有余悸。2021年3月以来,该公司外贸业务员倪某利用职务便利,采取更改收款账户、伪造法定代表人签名、在平台上操作退款等方法,以公司名义收取俄罗斯客户定金占为己有,涉及金额人民币28万余元。

该案移送义乌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办案检察官发现倪某之所以能多次侵占公司资金,与林某的公司为了提高效率,让外贸业务员同时负责订单管理和收取货款有关。为帮助被害公司尽快脱困,办案检察官加强释法说理,引导倪某先期退赔20万元,促使双方达成刑事和解,缓解被害公司资金压力。

今年2月,经义乌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倪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义乌市场经营主体已突破百万,其中七成是个体工商户。这些中小微企业受资金、人员等方面限制,管理上一般比较粗放,一些内部管理漏洞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从个案到类案,检察官分析发现,义乌外贸企业普遍存在数据安全意识不强、人财物管理粗放等问题。为此,义乌市检察院撰写调研报告,提出针对性检察建议,派出“服务民营企业讲师团”为企业提供以案释法服务,帮助一批中小微企业堵塞了管理漏洞。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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