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释疑第60期/奉天玉)

很多女生在被父亲催婚的时候,都听到过这样一句话——“这要是搁在以前,你这个年龄,早就是几个孩子的妈了”,这样的说法并不夸张,在我国古代,女子十五六岁成亲,甚至更早出嫁都非常正常,十七八岁还嫁不出去,就会被人戳脊梁骨。直到今天,还有很多农村女子,在法定年龄之前,就会举办婚礼,嫁人生子。

很多古代的医书提到,女子过早成亲生孩子,对身体的损伤非常大,而且非常容易因为难产失去生命。既然古人明知早婚早育对女子的危害,那么为什么古代的女子还要这么早嫁人呢?说到这里,可能有人会说,在古代的时候,人均寿命非常短,十几岁的少年可能就需要承担起家庭的重担,女子早早结婚生娃好像也不难理解。毕竟《内经·素问》记载:“男子二八,督脉通,可以娶妻生子;女子二七任脉通,可以受孕。”

但是,在汉代之前,女子到底什么时候嫁人一事,并没有硬性规定,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按部就班的展开自己的人生轨迹。然而有一个上位者,却为女子加上了一个枷锁,将早婚从一项自由的习俗,变成了硬性规定,不仅害苦了当时的女子,还坑惨了后世近两千年来的大部分女性。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这个搞事情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大汉王朝的开创者刘邦——他登基称帝之后,规定女子如果到了十五岁还没有嫁人,每年都需要交纳一百二十钱。一百二十钱不算小数目,可以维持一个普通家庭数月的开销,那个时代又是男权社会,在很多人眼中,女孩都是“赔钱货”,早晚要嫁到别人家,因此大家都不想交纳这笔费用,女子的结婚年龄越来越早。

当然了,刘邦此举也并非心血来潮,而是迫不得已。他登基之前,中原大地上先经历了秦始皇统一六国的大混战,又经历了修长城、建秦皇陵等大量消耗人口的事件,再加上反对暴秦的农民起义,以及楚汉相争等战争,人口急剧减少。在那个纯手工生产的时代,人口少就意味着缺乏劳动力,意味着整个民族的衰落。因此,刘邦必须想办法让人口数量尽快恢复,这才规定让女子早早嫁人。

而且他还施行奖惩结合——女子晚婚要罚,但是早早成亲并生下孩子,就可以免除一年的徭役和赋税。正是因为他的这项规定,汉初时期,人口数量迅速上涨,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快速提升。可与此同时,女子也彻底沦为了生育工具,生孩子成为了她们唯一的使命。可以说,刘邦施行的这一措施,是一把双刃剑。然而后世的帝王,或许只看到了利,却忽略了弊,也或许是并不在乎女子的感受,不但继续施行这一规定,还变本加厉,逐渐加重女子的“单身税”,并提前女子的出嫁年龄。

正是因为刘邦为恢复人口,提出了这一政策,并得到了后世帝王的效仿,古代女子早婚从一种习俗变成了法律规定,女子的社会地位也越来越低,纵使到了不需要迅速提高人口数量的时代,到了医书中明确指出女子过早生育危险重重且容易折损寿命的时代,女孩子依旧要早早出嫁,甚至直到如今还是老一辈人和某些直男心目中的生育工具。说到这里,小编实在不知道应该感谢刘邦这一“妙招”,对华夏民族发展的贡献,还是痛恨他坑惨了两千多年以来的大多数女性。 参考资料|《史记》《汉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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