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筑牢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屏障

我自幼生活在锡林郭勒大草原,成长经历让我深深体会到“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所蕴含的哲理。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深入开展“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着力守护“父亲的草原母亲的河”,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贡献检察力量。我了解到,自治区检察院联合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自治区水利厅推动西辽河通辽市城区段9处拦水坝拆除整改,联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农牧厅等部门部署乌梁素海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锡林郭勒盟检察机关部署草原禁牧休牧专项监督行动,排查线索376件,制发检察建议62份。包头市青山区检察院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对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非法倾倒的2.7万立方米固体废物及时处置……这些都是检察机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扎实足迹。希望内蒙古检察机关继续聚焦生态保护,依法能动履职,打造跨区域“大协作”保护模式,筑牢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屏障,为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家园。(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东乌珠穆沁旗嘎达布其镇尚都嘎查委员会委员 额尔敦达来)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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