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扫黑剧《以法之名》剧情发展到第24集,天宇集团董事长禹天成和万海的恩怨情仇,已经基本清楚了。

13年前的1·31抢劫杀人案,背后主谋的确是禹天成,只不过,禹天成让王大有(熊磊)去作案,目标并不单纯是为了抢劫万川矿业的财务室,王大有(熊磊)的目标是杀万海。

王大有(熊磊)抵达万川矿业财务室时,万海恰好去了旁边的房间,听到枪声后,万海和王大有(熊磊)发生了冲突,好在万海及时跳楼逃跑,这才躲过了一劫。

事后,禹天成让陈胜龙威胁负责望风的孙一虎,用20万的代价让孙一虎顶了罪。后来,王大有以肝癌保外就医后,假死脱了身。

从此以后,东平再也没有了王大有,只有熊磊了。

1·31抢劫杀人案发生时,禹天成的矿场和万海的矿场是邻居,两边经常发生冲突。

1·31抢劫杀人案结案后,当时的开发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孙飞出面,让万海和禹天成见了面。

就是在孙飞办公室,万海遇到了跟着禹天成的陈胜龙。

孙飞当时就是禹天成的保护伞了,在办公室里,孙飞威胁万海让他和禹天成和解,否则就让万海在东平呆不下去。

万海当时并没有屈服,禹天成没有达到目的。

禹天成让王大有(熊磊)杀万海,目标是万川矿业的矿山。禹天成口中的“在万海面前栽的大跟头”,说的就是这件事情。

万海这个角色,其实也不是一个善茬,1·31抢劫杀人案后,禹天成没有敢接着对万海再次动手,而是选择了离开东平。

王大有是禹天成矿场里的人,大家都知道,禹天成要是接着动手的话,估计孙飞他们是压不住的。

就是因为有这段恩怨,所以当万宏提到陈胜龙后,万海马上就想到了禹天成,他发誓不会把万川矿业卖给禹天成。

1·31抢劫杀人案发生后,参与调包让孙一虎顶罪的保护伞,孙飞和秦红军已经实锤了。

当时担任市检察院检察长的兰景茗,接着成立了专案审查组,并且是谢鸿飞担任组长。

从这个角度来说,谢鸿飞肯定也是保护伞的。

至于那时的兰景茗,她有可能像万海案中的李人骏一样,就是出于“政绩”,才对1·31抢劫杀人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有真正审查下去。

1·31抢劫杀人案发生时,李人骏洪亮乔振兴都是专案审查组组员,后来李人骏被任命为主办检察官,强行对案件进行了起诉。

对于李人骏的起诉提议,乔振兴是反对的,洪亮投了赞成票。

那个时候,李人骏已经成了兰景茗的外甥女婿,洪亮也成了江旭东的女婿,1·31抢劫杀人案,李人骏和洪亮都是受益者。

所以当洪亮明白当年的案子错判了时,他才宁愿得罪岳父和妻子,也要参加专案组,下定决心戴罪立功。

禹天成的目标始终是万川矿业,经过数年蛰伏后,禹天成便策划了万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并且这一次,禹天成一定要把万海案办成铁案。

陈胜龙让熊磊制造了万川矿业的矿难后,他去找禹天成汇报,面对江远和禹天成的双重指责,陈胜龙不服,被禹天成狠狠打了一记耳光。

被打后,陈胜龙说了一句话,当初师母去世时,他可是披麻戴孝的。

从陈胜龙的话来看,当年禹天成是结过婚的,并且妻子不是大家都在猜想的兰景茗。

那么,禹天成和兰景茗到底是什么关系呢?禹天成和江旭东又是什么关系呢?

禹天成辞职经商之前,是一名老师,陈胜龙就是他的学生。

按照通常的道理,禹天成这样的普通老师,是不太可能结交上兰景茗和江旭东的。禹天成后来又是怎么结交的他们俩呢?

禹天成能策划万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说明他的策划能力和眼光,还是非常厉害的。

禹天成经商承包矿山后,他首先花钱结交的保护伞,应该就是孙飞和秦红军两个。

至于兰景茗和江旭东他们俩,其实是被禹天成给巧妙算计了。

那么,禹天成是怎么算计兰景茗和江旭东的呢?

而这,就是禹天成的厉害之处了。

禹天成策划1·31抢劫杀人案,除了杀万海外,他还有一个重要目的,那就是他摸准了兰景茗和江旭东急于出“政绩”的心理,在王大有(熊磊)作案后,让孙飞秦红军灭了杨正的口,封住了秦锋的嘴后,向兰景茗江旭东提供了假证据。

兰景茗和江旭东为了尽快出“政绩”,所以没有深入调查,就草草宣判结案了。

1·31抢劫杀人案,兰景茗和江旭东是有重大渎职或失职责任的,禹天成就是因为掌握了这些,所以他就有了拿捏兰景茗和江旭东的筹码。

兰景茗和江旭东,从此以后也就成了禹天成的保护伞,成了江远的“禹叔”。也就是因为有了更大的保护伞,禹天成越来越有钱了。

江远和禹天成酒后疯狂飙车时,禹天成和江旭东已经深度绑定了,江远撞死那个骑自行车的女子后,禹天成第一时间是准备顶罪的,是陈胜龙打晕了他后,替江远去顶了罪。

禹天成非常黑恶,并且手里有拿捏江旭东的筹码,他为什么要主动替江远顶罪呢?

而这,就是禹天成的老奸巨猾之处了,他是做样子给江远和陈胜龙、熊磊看的,他知道陈胜龙和熊磊这两个“忠心马仔”,一定会替他卖命的。

禹天成一做样子,江旭东和他的关系就更紧密了。

当然了,上述关于禹天成和江旭东兰景茗的关系,目前还属于猜测阶段,至于真相到底如何,还需要继续追剧,等待剧情一点点揭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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