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8月1日讯 根据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厦思城管罚(2024)1180号)显示,因违法建造,责令厦门共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黄向阳处以人民币肆万壹仟(¥41000)元整罚款。

据了解,厦门共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农副产品收购等业务的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13日,公司坐落在厦门市思明区湖明路102号601室,法人是邢栋。

(台海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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