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后果很严重!7月8日,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张某司法拘留15天。

大皖新闻记者7月10日上午了解到,该起事故发生在2022年7月某天的傍晚时分,被告张某驾驶一辆二轮电动车行至六安市天河西路与皖西路交叉口北侧30米处时,撞到步行的原告汝某,事故直接导致汝某受伤住院治疗。后经司法鉴定,汝某伤情构成九级伤残。此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无果,汝某诉至法院。

经承办法官组织调解,双方协商自愿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张某承诺按责承担15万余元的赔偿责任,分三次付清,法院也据此出具了民事调解书。让人没想到的是,调解书生效后,张某非但不履行承诺,还处处躲着申请人、拒绝电话,汝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中,我们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履行并报告财产状况。可张某既不申报财产,也未主动履行法定义务。”法官说,期间,执行干警数次登门传唤张某,均未找到其人,通过电话联系张某时,其要么推诿家中有事,要么拒绝电话始终不肯露面。

7月8日傍晚6时许,尚未下班的法官接报被执行人张某正在家中的线索,遂带干警们火速前往,顺利在其家中见到张某,并将其拘传至法院。

在法院,张某仍想“耍赖”,丝毫没有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意愿,始终声称其经济困难无钱履行。经多次劝说无果后,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法院依法对“分文不履”的被执行人张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予以惩戒。

大皖新闻记者 窦祖军 通讯员 金研

来源:安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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