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6月28日,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了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股份转让协议。

公告显示,深物业A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深投控的通知,获悉其与东方资产于2024年6月28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向东方资产协议转让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9,799,000股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占公司总股本的5.00%。本次交易转让价格确定为每股人民币8.27元,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46,437,730.00元。

交易完成后,深投控的持股比例将由50.87%降至45.87%,而东方资产的持股比例则从2.77%增至7.77%。

深投控仍将保持对深物业A的控股地位,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继续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