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8月2日电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8月2日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被罚490万元,处罚机关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处罚决定日期为7月29日。

  来源: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涉及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线上抵押贷管理不尽职,形成不良;按揭贷款风险管理不尽职;房地产开发贷款贷后管理不尽职;贷款三查不尽职形成重大损失;经营性物业贷风险管理不尽职;违规发放并购贷款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罚款490万元。

  此外,黄萍(时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阳支行副行长)、卢勤(时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阳支行客户经理)对线上抵押贷管理不尽职,形成不良事项负有责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对上述人员分别予以警告。

  朱琪(时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冯学平(时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授信管理部总经理)对贷款三查不尽职形成重大损失事项负有责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对上述人员分别予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

  李杨勇(时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行长)对贷款三查不尽职形成重大损失事项负有责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对其予以警告。

  肖敏(时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业务处理中心总经理)、肖强(时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业务处理中心副总经理)、周旋(时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业务处理中心员工)、彭荧(时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业务处理中心员工)对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事项负有责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对上述人员分别予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

  尉雪(时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业务处理中心员工)对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事项负有责任,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时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营运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喻琼对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事项负有责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对其予以警告。(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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