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文业集团(01802)公布,于 2024 年 6 月 7 日,公司接获由林树松先生(呈请人)所发出日期为 2024 年 5 月 29 日的呈请盖印副本,涉及依据 2024 年第 308 号公司(清盘)程序提交有关香港法例第 32 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的事宜,据此公司可能会被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以公司未能金偿还债务为理据而清盘。呈请将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上午九时三十分于高等法院进行聆讯。

呈请乃针对公司而提出,原因为公司未能按照本公司与呈请人所订立日期为2022年4月8 日的贷款协议及日期为2022年8月8日的补充协议,清偿结欠呈请人的未偿还本金及应计利息合共约13,640,445.80港元。

呈请已提交予香港高等法院,仅作为公司清盘的一项申请,而于本公告日期,香港高等法院概无授出清盘令以令公司清盘。

公司并未申请任何认可令,原因为并无严格责任须就股份转让申请认可令;及概无任何公司股东要求认可令。鉴于呈请的潜在影响,董事会经计及呈请相关的诉讼程序后,将考虑是否需要于稍后阶段向高等法院申请认可令。公司现正与呈请人协商,寻求就呈请项下的债务达成和解,以撤销呈请。

公告称,公司现正寻求其法律顾问的意见,以决定有关呈请的下一步及可能採取的行动。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复牌,于2024年6月11日(星期二)上午九时正起恢复股份的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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