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3日讯 上交所网站6月21日公布关于终止对洛阳涧光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涧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上交所于2023年3月2日依法受理了涧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日前,涧光股份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向上交所提交了《洛阳涧光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洛阳涧光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相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对涧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的审核。 

  涧光股份的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和销售石油化工自动化系统、环保处理系统,并为客户提供相关的配套技术服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杨根长、王秋兰、杨文明、杨腾云。本次发行前,王秋兰系杨根长之配偶,杨文明与杨根长系兄弟关系。宁波涧恒、宁波涧创均为杨根长之子杨腾云控制的员工持股平台。杨根长、王秋兰、杨文明、杨腾云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杨根长、王秋兰、杨文明、杨腾云均直接持有或间接支配公司股份的表决权,始终合计控制发行人50%以上的表决权。 

  涧光股份原拟在上交所主板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2,486.33万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公开发行的新股不低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25%。公司原拟募集资金102,983.97万元,用于涧光股份高端特种装备生产基地项目、高端装备上海研发中心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涧光股份本次的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李阳、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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