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通讯员 满益群 报道

近年来,张家界市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导向性、撬动性、激励性作用,加大资金投入,优化政策工具,多措并举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释放中小企业经营活力,推动全市经济稳定向好发展。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赋能企业转型升级

通过预算安排和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落地等方式,统筹各类财政资金加大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力度。

增加市工业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自2021年起,专项资金规模从2000万元增加至3000万元,用于入规企业奖励、新型工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创新创业大赛奖励、企业纾困增效等。2023年,共为128家中小企业兑现政策奖励资金954.8万元,支持50家企业纾困增效520万元。

设立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投资基金。获得省财政厅、省工信厅投入2000万元,现基金规模达3000万元。

加大企业科技创新支持力度。2023年共安排科技发展专项资金2050万元,较2022年增加430万元、增长26.54%。

支持文旅外贸企业复工复产。2023年市本级共安排流通产业及外经贸发展和文化发展引导专项资金640万元。财政资金发挥积极效用,近3年,促进全市规模工业企业新增67家、达到238家。培育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65家,并实现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省级绿色园区、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省级消费品“三品”标杆企业、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制造业质量管理数字化典型应用场景认定、省级工业旅游示范点及全市首家产值过5亿元制造企业等9项破“零”。

落实落细减税降费,助力企业轻装上阵

扎实开展“三送三解三优”行动和“走找想促”调研活动,会同税务、工信、文旅、住建等部门,深入企业、窗口等宣传政策,推动惠企政策落实落地,加快惠企资金兑付。近3年,全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30.6亿元,其中中小微企业累计享受税费优惠26.01亿元,优惠覆盖面达92%。三年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累计减免3.37亿元,惠及纳税人8723户次;研发费用加计扣除0.37亿元;社会保险费缴纳0.51亿元。

强化财金政策协同,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用好财政金融工具,构建财金联动大格局,撬动资金投放到实体经济当中,有效解决企业融资难题。

落实政策性融资担保政策。截至2023年底,全市融资担保在保金额共46.15亿元,其中支小支农担保余额达41.58亿元,占比达90.1%;全面开展“潇湘财银贷”工作,按省、市(县区)1:1比例共存入合作银行信贷风险保证金6250万元,共认定“潇湘财银贷”白名单企业271家,累计放款企业129家,放款金额5.45亿元;支持创业人员和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近三年已累计发放3.15亿元。

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门槛。为积极有效解决产业集群缺乏,应收账款债权债务确权困难,应收账款质押不易实现等问题,我市融资担保大力发展“见贷及保”批量业务,该类业务基本以信用为主,平均单笔担保额度约为100万元,2023年该类贷款共新增1484户。同时在常规担保业务中,担保公司反担保措施也设置了知识产权、机械设备、存货等抵押方式,有力促进融资交易顺利进行。

推进政策性担保业务降费让利企业。对符合再担保备案且担保额度在1000万元(含)以下的常规融资担保业务、“湘担E贷”担保业务担保费率调整为0.9%/年收取,免收保证金;对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以上业务,符合再担保备案条件,担保费率按1.5%/年收取,免收保证金。“银担E贷”批量融资担保业务担保费率调整为0.8%/年收取,免收保证金。2023年担保降费让利企业2102.91万元。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破除企业发展堵点

维护公平有序的政府采购环境。一是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出台《张家界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共规定51条禁止行为,有力指导促进采购人、代理机构依法依规完成采购,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竞争。

二是推动采购意向公开全覆盖。按照有关规定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采购信息,实现采购意向、采购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为中小企业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提供指导和服务。

三是推进电子保函落地。自2023年10月起,凡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其投标保证金皆可使用电子保函缴纳。同时在公开招标公告中,新增选项,提醒潜在投标人。电子保函激发了企业与市场活力,提高了企业资金使用率,盘活了企业现金流。

四是实施电子化开评标。全市所有公开招标政府采购全部使用电子化开评标。投标供应商可线上参与开标活动,并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实现了“不见面”开评标,有利于供应商节约人财物成本、便捷、安全地参加政府采购项目。

五是全面落实预留份额政策。400万元以下的工程、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几乎全部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进行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也严格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切实将中小微企业的惠企政策落到实处。2022年-2023年,全市限额标准以上政府采购项目中,中小微企业中标成交占比均超过了75%;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均在电子卖场上交易,其中采购中小微企业的占比达90%以上,远超预留40%份额给中小微企业的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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