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业主收房之后就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物业费,业主在缴纳物业费的时候,一般会要求提前缴纳,不过也存在拖欠的情况,面对拖欠物业费情况,大部分小区物业会进行上门催告,很多业主只是忘记缴纳物业费,而并非拒交物业费,一般情况下,在物业催告后业主会补缴物业费。除非业主强烈表示拒交物业费或者故意拖欠物业费,那么物业会采取强制措施,按照合同中的约定进行履行。

7月18日,有消息称,万科物业在收取小区物业费的时候,强制要求业主提前半年缴纳物业费,如果小区业主不提前缴纳物业费的话,那么将按照每日0.05%费率收取违约金,这一消息引发大量业主投诉。在了解过程中发现,目前,杭州、苏州、西安以及云南等地,均有业主开始收到管家通知,要求提前支付物业费。

多位业主对万科物业的这一政策表示不满,认为这是首次遇到预缴物业费成为强制要求并伴随违约金的情况。万科物业连未来的物业费都要提前收,还加上了违约金,这引起业主的强烈反对。

万科物业方面表示,业主不提前交物业费会收取违约金的政策一直是有的,并且在物业合同中已有明确标注。这一政策并非近期新出,但近期由于内部管理加强,物业管家在催缴工作上的紧迫性有所提升,导致这一规定引起了业主们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这件事情,从法律角度来看,万科物业要求业主按时缴纳物业费并设定违约金是合理的,且具有法律依据。不过在执行过程中,应当加强与业主之间的沟通,解释清楚政策的初衷和目的。同时,需要确保政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避免给业主带来不必要的困扰和误解。

另外,还需要考虑业主的特殊性,物业应该在特殊情况下,给予一定的宽限期或减免部分违约金等优惠措施,以体现物业公司的人性化管理和服务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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