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街头发生三车相撞事故

却只找到两位驾驶员?!

“消失的她”去哪儿了?

28日

一则“神奇”的交通事故冲上上海同城热搜

近日

上海嘉定警方接到市民报警

在绿苑路发生一起

三车交通事故

民警闻讯赶到现场

公共视频画面显示

当晚8点左右

一辆白色小轿车通过

绿苑路嘉松北路十字路口时

先后与对向车道的两车

发生碰擦

被撞的小车司机告诉民警:隔壁车道的奔驰车一加速,到我们这个车道了。

好在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不过民警调查时却发现一件蹊跷事

三车事故

现场只找到了两个司机

肇事的奔驰车司机不见了?

嘉定公安分局黄渡派出所民警沈诗逸:路人看见司机下车之后拿着手机,正常人的理解都是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报警,但是她一边拿着手机一边走,接着就消失在了人群中。

原来

黄某并不是在报警

而是拿着手机越走越远了……

她留下破损的车辆

逃!逸!了!

次日上午

民警发现其行踪之后

在辖区的一片树林内

将试图继续逃跑的黄某抓获

黄某称

之所以逃走

是因为怕撞到人了

自己从来没撞过车

所以很害怕

目前

黄某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此事经媒体曝光后

见多识广的网友们也震惊了

“这逃得掉吗?”

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交通肇事逃逸有什么后果?

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特别恶劣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会承担严厉的法律后果:

1、民事责任:责任认定不利

责任认定:肇事逃逸承担全部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法律将该责任确定为推定过错责任,也就是说,肇事司机可能无责任或只有部分责任,但如果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肇事者就要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2、行政责任:处罚更加严厉

肇事逃逸行为人需承担如下责任:

一次性扣12分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一次记12分。

罚款、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对于驾驶员来说如果肇事后逃逸可能面临罚款和拘留的处罚。

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行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由上述规定可知,对于驾驶员来说如果肇事构成犯罪,会吊销驾照,但如果有逃逸行为,则会终身禁驾。

3、刑事责任:罪责加重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可知: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上海法治报综合自东方网、新闻坊、晋宁公安、网友评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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