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因张纪中未履行致歉义务,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告樊馨蔓张纪中前妻与其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判决书主要内容。公告显示,法院认为,被告张纪中曾发布微博将《离婚协议书》公开至网络,内容包括原告樊馨蔓的出生年月日及住址原被告子女的情况双方财产的分割情况等原告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人信息,被告的行为构成隐私权侵权。法院判决张纪中向樊馨蔓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公证费用998元律师费5000元。
       案件流程信息显示,不久前,张纪中已因此案被强制执行2.5万余元。



       来源: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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