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擅自将他人婚纱照用作宣传德州德城:排查影楼“格式条款”确保消费者信息安全

本报讯(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高忠祥 任雯)“格式条款”藏在合同的隐蔽角落?消费者婚纱照片成了影楼的宣传片?近日,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履职,推动相关行政机关对辖区影楼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查处相关违法条款,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

今年初夏,德城区检察院一位检察官在社交平台上意外发现,朋友小张的一组婚纱照被某影楼用作了商业宣传片,遂马上联系小张:“你们将婚纱照授权给了影楼对外宣传?你们和影楼签没签婚纱摄影协议书?”小张说他们签了协议书,但并未授权。经查看小张和某影楼签订的协议书,检察官发现根据协议书第17条“格式条款”的规定,小张确实将在某影楼拍摄的所有照片均授权某影楼对外宣传、展示等合法使用。“我们根本没注意到这条……”小张很惊讶。

很显然,某影楼未依法将该“格式条款”特别告知小张,加之该条款处于合同的不明显位置,这才让小张毫无印象。小张找某影楼“要说法”,某影楼诚恳致歉并迅速下架了小张的婚纱照。

小张的遭遇并不是个例。为维护消费者个人信息不受侵害,今年5月初,德城区检察院开展了专项监督活动。经检察官调查,辖区3家影楼存在未经消费者本人同意将其照片用于对外宣传的违法情形。对此,该院经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认为3家影楼的违法行为危害不特定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侵犯了社会公共利益。

5月25日,该院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相关行政机关代表等召开公开听证会,就涉案影楼“格式条款”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性、危害性进行分析论证。听证人员一致认为,涉案影楼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极易导致消费者在未注意或者未理解相关“格式条款”的情况下造成个人信息泄露,检察机关应当依法立案监督。

听证会结束后,德城区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对辖区影楼进行全面排查,依法履行个人信息保护监管职责,强化对商家合同“格式条款”的筛查,对违法条款进行及时查处。相关行政机关立即对辖区影楼全面走访,对“格式条款”进行筛查,废除不规范影楼合同4份,下架违规宣传照片33张;同时向影楼开展普法宣传,要求影楼依法履行对“格式条款”的说明和提示义务,切实维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卢金增 高忠祥 任雯)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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