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13 日,位于甘井子区玉金路的淼润温泉酒店突然闭店停业,而就在几天前,这家店还在搞活动推销会员卡 …… 记者调查后发现,除了未返还消费者预付款,这家店还存在拖欠员工工资、供应商货款等情况。目前,该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已被限制高消费。
会员 : 前脚推销会员卡后脚停业
市民李女士家住甘井子区泡崖附近。2022 年,她在离家不远的甘井子区玉金路淼润温泉酒店花费 1000 元办了一张会员卡,每次洗浴会员价收费 19.9 元。6 月 14 日下午,李女士回家途中路过温泉酒店,发现酒店门上贴着两张纸,一张纸上写有"锅炉维修开业时间待定"的字样;另一张纸上则通知与大连淼润温泉酒店有限公司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落款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温泉酒店闭店停业了?这一发现让李女士大为惊讶。因为就在端午节前,酒店还推出了充值 1000 元送 600 元礼包、充值 2000 元送 2000 元礼包的促销活动,完全没有要停止经营的迹象。得到消息的众多会员很快组织起超过百人的维权群。"我的卡里现在还有将近 300 元,其他会员的余额由数百元到数千元不等,还有一些在端午期间充值的会员一次都没消费。"李女士认为,淼润温泉酒店这种行为不仅是合同违约,还辜负了消费者的信任。目前,会员们已将情况向有关部门举报,并准备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前员工 : 频繁拖欠工资已显问题
7 月 5 日,记者联系到淼润温泉酒店一名原搓澡女工王女士。王女士是今年年初入职酒店的,一上岗就感觉到酒店经营出了问题。"隔三岔五就拖欠工资,说暂时没钱,等有钱了给补发,给人一种拆了东墙补西墙的感觉。"王女士说,6 月 7 日本应该是发工资的日子但没有发,6 月 12 日下午热水突然供应不上了,6 月 13 日就有人上门来收了房子,酒店就经营不下去了。王女士告诉记者,自己被拖欠的工资为 6700 余元,"据我所知有经理等管理岗位被拖欠工资长达数月,金额高达数万甚至更多。"王女士表示,目前她已经将温泉酒店起诉至法院。
调查 : 公司法定代表人已被限制高消费
记者尝试通过多种方式与淼润温泉酒店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但多个电话不是已停机,就是无人接听。记者又通过短信向对方表明采访意图,但截至发稿前并未收到回应。
记者随即在企业信息查询平台查找到大连淼润温泉酒店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 2021 年 8 月,目前状态为存续。在企业风险信息提示中,记者看到今年 6 月份以来,该公司存在作为被告的诉讼信息多达十余条,其中除了劳务合同纠纷外,还有一些原告为某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某某酒店用品店的买卖合同纠纷。目前,该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已被限制高消费。
新规
经营者出现重大经营风险时应停止收取预付款
对此,"全国普法为民好榜样"、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已于 2024 年 7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做了进一步细化,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如加强预付式消费保障等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规范。根据《条例》第二十二条中的相关规定,经营者出现重大经营风险,有可能影响经营者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交易习惯正常提供商品的,应当停止收取预付款。同时,当经营者决定停业或者迁移服务场所时,应当提前告知消费者,并根据《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要求提前 30 日在其经营场所、网站、网店首页等的醒目位置公告经营者的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在此情形下,消费者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有权要求经营者继续履行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义务,或者要求退还未消费的预付款余额。如根据新规的相关规定对此事件加以分析,温泉酒店在长期拖欠员工工资,并与供货方、经营场所产权方等可能存在纠纷的情况下,应该推定为酒店方明知存在经营风险。
王金海表示,如果能够证明酒店经营者在明知无法履约提供服务的情况下,仍然进行推销宣传吸纳消费者预付款,则涉嫌诈骗,消费者可搜集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诈骗数额较大,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半岛晨报、39 度视频记者毕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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