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4日讯 深交所网站昨日披露了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601066.SH)的监管函。 

  监管函指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3号)查明的事实,中信建投作为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鼎科技”,000409.SZ)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保荐机构,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2年9月8日,云鼎科技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8.68亿元。2022年10月28日,募集资金由募集资金专户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云鼎科技存在相关制度不健全、使用不规范的情形。中信建投作为该项目的保荐机构,未能勤勉尽责,未能持续督导上市公司完善制度、采取措施规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 

  中信建投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12.1.2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2条的规定,深交所决定对中信建投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深交所指出,中信建投应当高度重视、引以为戒,针对违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切实履行保荐机构“看门人”职责。 

  以下为监管函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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