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7月2日电 因对玖物智能上市辅导未能勤勉尽责,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被警示。

江苏证监局网站截图

  江苏证监局网站2日公布的监管信息显示,2022年2月7日,东方投行与苏州玖物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玖物智能或公司)签订协议,成为玖物智能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机构,黄健、刘铮宇为保荐代表人。

  2023年10月20日,东方投行向江苏证监局提交关于玖物智能的辅导验收材料。经查,东方投行在对玖物智能开展辅导工作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履行相关义务,向江苏证监局报送的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

  东方投行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相关规定,根据该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东方投行、黄健、刘铮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企业官网介绍,东方投行前身是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东方花旗成立于2012年6月,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花旗环球金融(亚洲)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2020年4月22日,东方花旗更名为东方投行。东方投行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专业投行服务,包括股权融资、债券融资、兼并收购及结构化融资等。

  另据东方证券2023年年报,东方投行为东方证券全资子公司。东方投行注册资本人民币8亿元,东方证券持有其100%的股权。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东方投行总资产人民币18.90亿元,净资产人民币14.07亿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0.43亿元,净利润人民币0.82亿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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