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6月4日消息,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T爱康)2024年6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的警示函。警示函指出,ST爱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回答投资者问题时,未充分向投资者披露公司生产经营风险和内部控制风险,公司的相关回复不准确、不完整。因此,认为ST爱康及其董事长邹承慧和董事兼高级副总裁田野对此承担主要责任。对此,浙江证监局决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表示高度重视,将加强规范操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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