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6月11日电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下称“建行绍兴分行”)被罚款180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截图

  据文号为绍金罚决字〔2024〕3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建行绍兴分行涉及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固定资产贷款管理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贷款管理不到位,部分流动资金贷款违规用于房产投资;贷后管理不到位,部分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证券市场;员工违规保管客户签字盖章但其他要素不全的信贷资料;员工出借资金给客户使用;浮利分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绍兴监管分局对建行绍兴分行罚款180万元,对时任建行柯桥支行行长王华、时任建行新昌支行行长章永富、时任建行绍兴越城支行副行长吕红梅、时任建行上虞支行副行长钱方波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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