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阅读本文章之前,麻烦您点个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不会错过后续更精彩的文章,感谢您的支持。 从新石器时代开始,人们就已经学会了利用沸水或者是热油来施刑。 古代亚述国王安提阿古曾经帮助过犹太人战俘,罗马人也在竞技赛中烹死死过基督教徒。 1531年,英国国王亨利八世宣布将烹煮列为处决罪犯的方法之一,当时发生了一起厨师理查德投毒杀害主教家中14人的案件。据记载,罗斯在受刑长达两个多小时之后才死去,他被投入了一个装满温水的大锅里,水被慢慢加热至沸腾,罗斯在忍受了长达两个多小时的痛苦之后,终于死去了。 浸水刑 古时候的欧洲人认为要让一个妇女永远闭嘴,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她扔到湖里或者是池塘里。当时除了长舌妇之外,诽谤者和爱搬弄是非的人也会遭受同等的待遇,这个刑罚并不是为了处决犯人,而是尽可能的羞辱犯人,一旦犯人成为了人群中的笑柄之后,那么她也就失去了往日的毒辣。

船底拖曳

这是一种流行于海军之中的刑罚,把受害者拖在船底龙骨处,然后拉到船的另一侧,用来惩罚罪行严重的水手。这是一种非常高效的死刑方法,因为一个人的闭气时间是有限的,最早的关于此类刑法的记录是来自于1560年荷兰海军的记录,一直到1853年这种刑罚才正式被废除,这是酷刑的一种变种方式,犯人被实行这种刑法与判了死刑,无意,因为他们很难将头伸出水面。 泳刑

这是一种专门针对于女巫的刑罚。15世纪~16世纪中,人们认为水是最神圣的,是生命之源和洗礼所用的中介,因此它不会接纳一个邪恶的人,而当时的人判定一个人有罪的方法也是非常的简单,就是通过嫌疑人在水中是漂浮还是下沉的状态来决定他是否有罪。 如果嫌疑人在水中漂浮了起来,那么也就代表着可以净化一切的水,拒绝了他们,因此这位嫌疑人一定是女巫,他就会被判处死刑。相反的,如果他是沉下去的,而且他沉下去的时间没有让法官和周围的围观者满意的话,哪怕被水认定是清白的,但是嫌犯通常也会被溺死。 注水刑

这是一种非常可怕的令人毛骨悚然的刑罚,施行的时候,受害者的手脚会被捆绑,平躺着把一块细孔布料蒙在他们的口鼻处,虽不足以让他们窒息,但是肯定能让他们惊恐不已,然后浇上大量的水,水被受害人吸进喉咙和鼻孔,当受害人几乎要昏厥的时候才把布拿走,这种受刑的感觉就像是将受害者的内脏给扯出来了一样。 还有一种酷刑是这种酷刑的邪恶的变种,就是把一漏斗强行的塞入受害人的喉咙里,然后往喉咙里猛烈的灌水,受害人很快窒息和呕吐,但是灌水并不会停止,直到受害人的胃被不断的膨胀,然后水倒灌出喉咙,从嘴巴涌出。最后用一根绳勒紧他们的脖子往受害者的嘴里塞一块破布,防止吐水。 这番折腾下来之后,受害人如果还没有死的话,那么会允许他们接受下一轮审讯,但是一大部分情况下遭受这种可怕的酷刑的受害人都死于胃部破裂或者是窒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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