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7月30日电 据江苏证监局网站30日消息,江苏证监局对江苏政轩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政轩股份”)、无锡威达智能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威达智能”)、无锡择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择尚”)、江苏中天行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天行”)出具警示函。

  来源:江苏证监局网站

  江苏证监局表示,经查,截至2024年4月30日,政轩股份、威达智能、ST择尚、中天行未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十二条的规定。

  政轩股份时任董事长周传本、政轩股份时任董事会秘书张婷婷、威达智能时任董事长陆建忠、威达智能时任董事会秘书周云燕、ST择尚时任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韩玲玲、中天行时任董事长刘伟一、中天行时任董事会秘书陆海萍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上述公司及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信息显示,政轩股份主营业务为石油钻采设备的研发制造与销售。威达智能是电视机及机顶盒的配套遥控器供应商。ST择尚主营业务为传统服装贸易出口业务与跨境出口电商零售业务。中天行业务涉及房车底盘、房车整车、上装改装等。(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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