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5日讯 北交所网站昨日披露了关于终止对湖南文昌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昌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的决定。

    

  北交所于2023年6月5日受理了文昌科技提交的公开发行相关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 

  2024年5月16日,文昌科技向北交所提交了《湖南文昌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报告》,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第五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北交所决定终止文昌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核。 

  公司专业从事铝基新材料及其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李献清直接持有公司14,537,26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32%,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文昌科技原拟在北交所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983.00万股(含本数,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147.45万股(含本数)。 

  文昌科技原拟募资15,000.00万元,拟用于“年产700万件新能源车用铝合金新材料及空压机关键零部件扩建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文昌科技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是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字保荐代表人是吴茂林、连亚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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