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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量财经丨科兴制药被强制补税后 又遭行政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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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报新闻记者 李金珊 报道
两个月前刚被强制补税的科兴制药(688136.SH),近日又遭行政监管。
近日,科兴制药发布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山东证监局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这一监管措施源于科兴制药存在定期报告信披不准确、未保持自愿信息披露的持续性及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等行为。
决定书显示,2024年1月31日,科兴制药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000万元到-85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2000万元到-9500万元。2024年2月24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更正后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000万元左右,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0200万元左右。2024年4月27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029.0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0120.72万元。
科兴制药未充分考虑相关产品未来市场需求下滑对开发支出的影响,业绩预告与年度报告披露的相关数据差异较大,造成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此外,据决定书显示,科兴制药未保持自愿信息披露的持续性。2022年,科兴制药自愿披露了人干扰素a2b泡腾胶囊项目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受理、收到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等公告。但是,该项目于2024年1月终止,公司未及时披露相关终止情况,仅在2023年年报中予以披露。
近期,上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成为当前监管的重点,经查,2023年以来科兴制药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非保本型产品的情况。
科兴制药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科兴制药采取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董事长邓学勤、总经理赵彦轻、财务总监兼董秘王小琴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海报新闻记者注意到,就在不久前的6月份,科兴制药因为出现税款问题,刚受到处罚。
6月21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合计2131.11万元。公告显示,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对公司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涉税情况进行了检查,公司应补缴2021年企业所得税1548.77万元,需缴纳滞纳金582.34万元(截至实际缴纳日),合计需缴纳2131.11万元。公司已按要求将上述税款及滞纳金缴纳完毕,主管税务部门未对该事项给予处罚。
对于此次处罚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科兴制药称,公司补缴上述税款及滞纳金将计入2024年当期损益,预计将影响公司2024年度归母净利润约2131.11万元,最终以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截至8月5日收盘,科兴制药报收15.72元/股,跌幅3.2%,总市值31.31亿元。今年以来,科兴制药股价已累计下跌20%。
科兴制药的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989年成立的深圳科兴,1997年山东科兴(现科兴制药)成立,注册资本1.99亿元。当前,科兴制药的主营业务是重组蛋白药物和微生态制剂的研发、生产、销售一体化的创新型生物制药企业,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邓学勤,2020年12月在科创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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