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讯(李超宇 周梦珠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言)“现在开庭!”8月1日下午,随着法槌落下,一桩非法狩猎案件在北京市门头沟区百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在禁猎区采用粘网、诱鸟、拍笼等禁用工具捕猎黄腹山雀、红胁蓝尾鸲等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野生动物,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

庭审中,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被告人认罪认罚。法官当庭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庭审现场 门头沟法院供图

揭牌现场 门头沟法院供图

庭审结束后,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与北京百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签订了《百花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基地共建协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张济坤,门头沟法院副院长谢耀宗,清水镇党委书记、保护区管理处书记杨雪飞和保护区管理处主任杨宏共同为“百花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基地”揭牌。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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