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8月1日讯 根据厦门市思明区城管执法局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厦思城管罚(2024)1209号)显示,因湖光起点(厦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厦门市思明区湖光路101-41号经营店招牌为朱光玉火锅馆的过程中,存在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现象。厦门金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21时38分至22时33分对该处理设施出口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油烟排放口折算浓度结果为1.1mg/㎡,油烟排气筒高度为9m,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责令湖光起点(厦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15日内自行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以人民币伍仟伍佰元(¥5500.00)元的罚款。

据了解,湖光起点(厦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餐饮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等业务的公司,成立于2023年10月26日,公司坐落在厦门市思明区湖光路101-41号,法人是齐朝春。

(台海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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