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女人的孩子全部病故,而她又得了重病,她的丈夫却急着传宗(结)代,再娶一位年轻美貌的女人当妻子,和原来的妻子同等地位,这件事合情合理吗?大家肯定说不合理,这个丈夫太残酷了。 可是这却是民国真实发生的故事,这个丈夫一直被赞颂,没人说他残酷,因为他就是大名鼎鼎的梅兰芳。

梅兰芳的结发妻子是王明华,而不是(传)为流传的福芝芳。王明华比福芝芳大十几岁,在福芝芳嫁到梅家之前,王明华已经当了十几年的梅太太了。 王明华是一个非常贤惠的女人,她嫁到梅家时,梅兰芳还没有成名,王明华不但勤俭持家,而且还当梅兰芳的形象设计师,亲自给梅兰芳做服装设计,亲自女扮男装到后台给梅兰芳化妆。

由此说来,王明华不能只算是家庭主妇,她应该是算有事业的,她的事业就是她的丈夫梅兰芳,她是梅兰芳的形象设计师、服装设计师、化妆师。王明华不是被梅兰芳养活的女人,她是为梅兰芳工作的,和梅兰芳一起打拼事业。 王明华还为梅兰芳生下了一儿一女,可是一场麻疹(或是天花)让一对小儿女亡故,王明华已经不能生育,她伤心成疾,得了重病。

此时的梅兰芳是不是应该安慰妻子,照顾妻子,希望妻子早日恢复健康?但梅兰芳忙的不是这件事,而是再娶一房传宗(结)代,他是家中独子,急着再生孩子。 梅兰芳看中了一个学戏的女孩子福芝芳,福芝芳长得非常漂亮。福芝芳的母亲不肯让女儿当妾,一定要和王明华同等名(分)。梅兰芳想出一个办法:他是兼祧两房,应该娶两位正妻。所以他就娶了福芳芳当正室妻子,和王明华同等名分。

大清律应该明文指示兼祧两房娶两妻是违法的,后娶的妻子的就是小妾。可是梅兰芳却在民国时兼祧两房娶两妻,也不知道用的是哪国哪个时代的婚姻法。反正梅兰芳就这样娶了,没人反对。 福芳芳不负梅兰芳的希望,她很能生孩子,生了九个孩子,活下来的有四个。而王明华一个人远走天津养病,1929年,王明华在天津病逝。 新人进了门,是不是在催重病妻子的命?这时候纳妾已经不合适,更别说再娶一房妻子。国无二主,山无二虎,一个男人怎能有两个妻子?一个病体垂危,一个青春美貌,对比一下,多么地凄凉,这种情况适合妻子养病吗?

可是很多年前,梅兰芳一直被说成对妻子有情有义,可是这个情况放在一般人身上,会被赞扬成有情有义吗? 如果是在当今社会,妻子得了重病,丈夫再娶一位妻子传宗(接)代,你认为这件事合情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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