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文化博大精深,古往今来留下了数不尽的传统文化,但是有的值得传承,有的却是传统文化下产生的糟粕,应当及时摒弃掉。 众所众知,古代是一个封建的社会,女子地位都很低,女人要讲究三从四德,还要从一而终,丈夫去世要守贞节牌坊,男人却能三妻四妾,花天酒地,这是旧社会对女性的枷锁和桎梏,当然也有例外,旧社会还有一种习俗叫“拉帮套”。

拉帮套也是一种旧俗,过于因为丈夫身患重病,不能抚养妻室,赡养老人,在征得丈夫的同意后,女人会另外寻找一名心地善良的男性担负全家生活,丈夫去世后与此男人正式结为夫妻继续生活,这听起来貌似是女性的权利变大,其实也是一种变相的压迫女性。 一些学者将这种习俗称为“招夫养婿”,有人认为这个习俗来源于馆陶公主,她宠爱董偃十几年,这被汉成帝默许,要知道,这样的行为,当时可是不被接受的。

在旧社会就曾流行这样的习俗,从类型上分,有契约类和非契约类两种。契约类的基本形式是前夫和妻子与招夫通过商议,签订契约作为法律保证,大多契约是不成文的口头承诺,会有人作为媒证。 这样的情况下,一般是通过媒人介绍的,通常要举行结婚仪式,选择一个良辰吉日,迎接招夫进门,然后要吃喜酒恭贺,还要行礼等,一般这样的招夫都非常忠于家庭。 还有非契约类,这样的招夫忠诚度不高,妻子随时都能解除婚姻,把他赶出门。招夫要认前夫为兄,还要亮家底,这些仪式具体形象,是一种有“保障”的确立。

难道这些招夫就心甘情愿帮别人养家吗?其实这是一种婚姻状态,他们有各种不得已的理由,要成为“招夫”。 除了经济原因,跟特定的社会土壤和文化背景也有关,古代时,当地就有很多野合之事,至于后来的结局也是各种各样而招夫养夫就是当时文化背景下的变异。 这种一妻多夫的形式包含着当地人的功利主义,发挥维系一个多元化家庭的实际功能,约定俗成,流传至今。

这种习俗在北方地区比较盛行,有一个说法,北方地区的聘礼比较高,当时是一斤银子、八对布匹,和几件成衣,是一般人无法承担的,因此也只能通过劳动来获得妻子,女人只是用来赚钱养家的一个置换工具。 那么三人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这样的婚姻生活不尴尬吗?有这样一个故事,一对夫妻结婚不久,丈夫就遇到井下塌方,伤到腰椎,虽然保住了命,但是却永远都站不起来了。 夫妻刚结婚,妻子就成了活寡妇,还要承担丈夫的吃喝拉撒,一个人支撑起全家,欠下不少外债,家里穷的都揭不开锅了,于是丈夫提议,让妻子再找一个男人。

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拉帮套”,妻子起初是不同意的,但生活的重担压得她喘不过气,只能答应。 经人介绍,他认识了一个老实本分的男人,家里很穷,四十岁了还没有媳妇,从此三人生活在了同一个屋檐下。 男人与女人的前夫相处十分和谐,并且跟妻子一起照顾他,据说两人生活在同一屋檐下,从没红过脸,全家气氛很好,妻子跟男人还有了二胎。 在旧社会,“失节事小,饿死事大”,因此他们为了生存,会本能地习惯环境,这种习俗流传下来也是理所当然的。

封建社会,这种行为比婚姻更能得到认可,一个女人为了能照顾丈夫和孩子,找一个汉子养家,往往被人们同情和默许,这也反映了当时社会底层人们的生活状态。 不过这种习俗都是封建思想下的产物,并不符合伦理道德,总有一天会消失,对于古代文化,我们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声明:内容文字原创,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与本文无关,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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