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新闻记者 田柳 北京报道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报了2024年上半年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结果,共发现146批次电动自行车不合格,79批次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不合格,跟踪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生产单位21家,其中有12家生产单位产品仍不合格。

146批次不合格电动自行车中,涉及九号、绿源、爱玛、雅迪、小牛等多个品牌。其中包括标识与警示语、互认协同充电、布线、充电器与蓄电池、整车质量等问题。其标称生产单位分布在天津市、广东省、江苏省等10个省份。

据了解,此次抽查重点对车速限值、防火性能、电气装置等16个安全项目进行了检验;针对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此次抽查铅酸蓄电池和锂离子蓄电池2个品类,重点对过充电保护、壳体阻燃性、短路保护等19个质量安全项目进行了检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醒消费者,选购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时选择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并标注CCC认证标志的电动自行车,从正规渠道购买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名称和地址、执行标准信息、合格证齐全的电池;不要购买未配备蓄电池和充电器的电动自行车裸车,不要解除电动自行车限速,不要更换大功率电池,不要使用不匹配的充电器,不要选购有明显破损的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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