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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肖隆平
7月21日,《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全文发布。
作为一份瞄准系统性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此次《决定》就经济体制改革也发出了清晰信号,再次明确,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这也意味着,在我国的经济建设中,市场的重要地位是一以贯之的。
此次《决定》明确,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并给出了“时间表”:到2035年,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为此,《决定》强调,必须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更好维护市场秩序、弥补市场失灵,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蓝图已绘就,方向已指明。那么,在未来10年间,我们该如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又如何做到既“放得活”又“管得住”?为此,新京报专访了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王晋斌教授。
王晋斌教授,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中国宏观经济论坛(CMF)主要成员,长期致力于资本市场与开放宏观经济学领域,且多有著述,对我国的市场经济建设也不乏见地。
在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的市场实践中,长期存在“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问题,此次《决定》强调既要“放得活”又要“管得住”,无疑颇具现实针对性。
对此,王晋斌教授认为,要实现这一点,尤其需要深刻理解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之间的关系,考验的是政府的政策设计和日常管理水平。
再次强调了“两个毫不动摇”
新京报:你如何理解此次全会《决定》提出的“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核心内涵?这一提法与以往市场经济建设有哪些不同或升级之处?
王晋斌:首先,全会《决定》再次强调了“两个毫不动摇”,即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这也是向社会再次明确,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公平竞争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底色”,即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公平、依法平等地使用各种生产要素,维护市场竞争公平和准入公平。
此次《决定》重申了,要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因为,这是保证市场潜力和规模最大化的基础。统一的大市场,可以促进要素、资本和技术的流动,从而实现资源配置的灵活性和效率。
而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点,就是要创造更加公平和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实现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最大化。
这就需要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同时要根除“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积弊,做到既“放得活”又“管得住”。这其实也揭示了市场有效性和市场失灵之间的辩证关系,需要在激发市场活力的同时,保证市场秩序的公平和畅通。
新京报:此次全会《决定》为什么要特别强调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样的一种体制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有何重要意义?
王晋斌:这是因为,能否成功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也就是说,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需要通过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来实现。
在这一体制设计上,既考虑到了资源配置效率的最大化,促进经济更快、更好、更高质量的发展,同时也强调社会的公平性,减少或缩小贫富差距和城乡差距,提升城乡和区域的协调发展,促进全体人民生活质量的提升。
因此,也可以说,这样一种体制运行的目标,就是为了我国的高质量发展、为了实现中国式的现代化。
各经营主体须提升主业竞争力
新京报:那么,这一经济体制建设,对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哪些具体影响?其建设的主要路径和措施又是什么?
王晋斌:构建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其影响显然并不局限于经济领域,而是涉及我国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
比如,体制建设过程中,就会要求各种要素和主体能够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共同发展,并在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平台上完成经营全过程。
在具体路径和措施方面,需要相关各方都能清楚了解市场有效性和市场失灵之间的关系。在这个过程中的政府行政智慧,尤其重要。
比如,既不能过度干涉,也就是“放得活”的要求;又不能“管不住”,就是要通过政策支持和法律法规适时规范市场,尤其是对负外部性的企业进行约束,体现的就是“管得住”。
而且,这一体制是开放的,要求内外双循环相互促进。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仅能够充分使用国内资源,也要能够吸引国际资源,在更大范围内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这无疑也需要极高的眼界和极大的智慧。
新京报:对各市场主体而言,要做好这些事情,在实际操作中有哪些事情是需要特别注意的?
王晋斌:市场实践中,各个经营主体都须明确自己的主业,要在专业化基础上提升各自的竞争力,避免泛泛而做。在此过程中的“有为政府”,体现的则主要是确保市场的公平竞争。
比如,制造业企业就好好做好你的制造业主业,金融业企业就好好做好你的金融业主业。
其实,任何一家企业,都需要在专业化基础上去集中精力提高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独特资源优势,而不是盲目“跨界”,金融业的去做房地产或者其他非金融业务。
这一点,尤其需要提醒国有企业,未来可能也会对其进行相应的改革和分离。
这样才能使得不同的企业、不同的市场经营主体都能够聚焦主业,提升自己的核心功能,而不是发展出一些大而全却竞争力不强的企业。这样的市场,也才是一个发展正常又“有效”的市场。
立法防止“赢家通吃”很有必要
新京报:在此前的市场实践中,“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问题比较普遍,也广受诟病。此次全会《决定》中的既“放得活”又“管得住”一说,被认为颇有现实针对性,也因此受到了舆论的特别关注。你能否举例说明这方面的一些具体政策措施和实践案例?
王晋斌:实现既“放得活”又“管得住”,需要高超的政策设计和管理水平。这两者也不是简单的平衡关系,需要更加深刻理解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之间的关系。
比如,在市场竞争方面,通过立法防止垄断,维护公平竞争,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这不仅是保护中小企业权益和消费者权益的需要,避免“赢家通吃”,也能防止因此加剧社会的不平等。这在国际上也是通行的做法,显然需要“管得住”。
又如,在环保领域,通过环境立法、环境管制和排污权交易等措施,可以克服市场带来的外部性问题,确保能够守护好“青山绿水”。再比如,城市商业活力和城市秩序管理之间的关系,也需要因地制宜地科学理解既“放得活”又“管得住”。
新京报:以上你谈到的是需要“管得住”的有为政府的方面,在此之外,有哪些方面是需要更加注重市场机制的作用?
王晋斌:在各地的市场实践中,有哪些领域是需要引入竞争进一步提高效率和效益,以达到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最大化的,确实值得各地具体调研、明确。
由于历史原因,一些行业曾经属于必须“管得住”的范畴,但随着改革开放进程加快,如今又面临市场化要求。这种情况可能就相对复杂一些,需要审慎对待。
比如,能源、铁路等与国计民生直接相关的一些行业,因其行业性质而形成了自然垄断。而今,可能就面临自然垄断领域独立运营和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的矛盾。
未来,在此方面会有进一步具体的政策指引。一旦确立其“放得活”的具体范畴,就需在通过政策法规确保市场秩序的公平和稳定的前提下,坚定发挥好市场机制的作用,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的能动性,形成市场主导的有效投资内生增长机制和创新活力。
总体说来,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然是一个开放体制,而在此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内强调的既“放得活”又“管得住”,可以说是一个非常高的要求了,需要各地政府有很高的政策理解素养、政策领悟能力和管理执行水平。
撰稿 / 新京报记者 肖隆平
编辑 / 何睿
校对 / 张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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