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7月19日,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其全资子公司华侨城(深圳)文化旅游设计有限公司及其肇庆分公司作为被告,已收到法院传票。

根据公告内容,华侨城文旅于近日收到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2024)粤1203民诉前调439号〕等相关材料,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南通四建”)起诉华侨城(深圳)文化旅游设计有限公司、华侨城(深圳)文化旅游设计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肇庆华侨城小镇文旅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华侨城文旅系云南旅游全资子公司深圳华侨城文化旅游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全资公司。

南通四建主张解除与华侨城文旅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并向工程所在地住建管理部门申请注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合同备案,同时结算并支付工程款、逾期付款利息、各项费用损失共计152,419,495.90元。

其次,华侨城文旅肇庆分公司对以上全部诉请承担连带责任、肇庆华侨城小镇文旅开发有限公司在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其在工程款范围内对工程折价或拍卖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并由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南通四建同时主张上述诉讼请求金额待司法鉴定结果出具后,将根据司法鉴定结果明确并变更。

公告显示,上述涉诉的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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