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电费比房租还要高。”
“房子装修期间每月要交两三千元电费。”
“一家小便利店每月电费一万多元,我们搞不清楚自己实际用了多少电……”
近日,海口长信上东城临街部分商户向媒体反映,小区物业用《物业服务协议》约定,用户承租商铺期间电费为1.3元/度,很多商户称电费太高吃不消。从去年7月份前后,已有不少商户陆续拒交电费。
目前,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接诉已介入调查,并明确表示,物业公司收取的电费不得与其他公摊费用挂钩。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记者 姜飞 文/图
海口上东城临街铺面用电1.3元/度 用户称电费太高吃不消
杨女士在海口长信上东城临街铺面开了一家便利店,她告诉记者,自2022年5月开始,海口长信卓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陆续与临街铺面的经营者,签订了格式化《物业服务协议》,其中第一条约定,用户承租商铺期间电费为1.3元/度(含变损线损分摊)。
海口长信卓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临街铺面经营者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其中第一条约定,用户承租商铺期间电费为1.3元/度(含变损线损分摊)。记者姜飞摄
记者从杨女士提供的缴费通知单上看到,2023年10月1日至31日,她的便利店用电10022度,电费13028元,平均每度电单价1.3元;2023年11月3日至12月31日,便利店用电电费21080.80元,缴费通知上的内容显示,上述时间内便利店用电16216度,平均每度电单价1.3元。“如此电费太高了,重要的是我们根本不知道每个月实际用了多少电费,又有多少电费属于公摊费用?后来大伙查询发现,海口供电部门向物业收取的电费最高额未超过0.9元/度。”杨女士说,电费太高令用户苦不堪言,商户经营压力太大实在吃不消。
“物业公司给商户提供的缴费清单没有明确抄表日期,没有每个月的起止度数,只提供每个月使用的度数或者一次性提供几个月的度数,因此,大伙没有理由不对物业提供的用电度数质疑。”杨女士告诉记者,2023年6、8、9三个月,每家用电度数都比前面每月异常增加,大家都找过物业多次,但交涉无果。
收据显示物业公司的抄表时间比较笼统,没有明确5月几日到7月几日,电费17000多元,其中有多少为公摊费用不得而知。记者姜飞摄
“2023年8月份和9月份,我们店在装修,每个月要交两三千块钱的电费。”海口长信上东城临街一家茶行负责人李女士向记者反映称,用户使用的电费不仅高,更重要的是收费不透明。
物业同意退返去年11月份至今多收电费
连日来,记者对海口长信上东城多家临街铺面走访中,商户普遍反映电费过高问题。其中一名商户凌女士坦言:有时候电费比房租还要高,实在受不了。
7月4日下午,海口长信卓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叶丹向记者介绍说,临街铺面的电费确实根据合同约定按1.3元每度收取,之所如此定价,因为其中包括了水电公摊。既然用户对现行收费标准有意见,物业可以召集商户进行座谈,商讨一个大伙可以接受的收费方案。
7月8日下午,海口长信卓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召集临街铺面用户,就大家集中反映电费高问题进行了沟通。
物业公司方面表示,从今年7月开始按照供电部门指导价收取电费,公摊的电费另算。对于过去多收的电费,物业公司初步提出,从2023年11月至今,将多收的电费退回。“退回多收的电费应该从商户进驻的时间开始计算,现在的方案大伙肯定无法接受。另外,2023年6、8、9月度数高的问题尚未有明确说法。”不少商户表示,对于当天的沟通,大家并不满意。
7月19日,物业公司方面提出依据相关规定,将商铺电费(非公摊)标准由此前约定的“每度1.3元(含变损线损分摊)”,调整为“按供电部门通知单所定的平均电价结算”。不过,商铺的水、电公摊费用收取标准按商户承租商铺的建筑面积乘以0.4元/㎡/月(费用包干,含线、变损,商铺照明,绿化保洁用水,水损耗)进行结算。对此,商户们表示,待监管部门调查结论出来以后再决定是否同意。
监管部门介入调查
工作人员(右二)向商户和物业公司员工了解情况。 受访人供图
据了解,接到商户反映海口长信上东城临街铺面电费过高问题后,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秀英分局已经介入,并要求物业公司限期提供相关供电部门开具的客户抄表结算复核单、电费发票等资料,配合接受进一步调查。(来源:南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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