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丨余晖

据重庆市纪委监委8月2日消息,重庆农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舒静被“双开”。

舒静出生于1972年1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她1997年毕业于中共重庆市委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

图为舒静资料图,她去年在重庆农商行的税前薪酬为49.83万

在加入重庆农商行前,舒静曾在建设银行重庆市分行北碚支行、光大银行重庆分行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等地工作多年。

2008年,舒静加入重庆农商行,历任授信审批部总经理、公司业务部总经理、营业部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等职务。

2015年10月,舒静出任重庆农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在该岗位上任职超8年。

今年3月28日晚间,重庆农商行发布的2023年度报告显示,舒静去年在重庆农商行的税前薪酬为49.83万元,期末持股数为39300股。该行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解聘舒静该行副行长职务。

重庆市纪委监委发布通报前一日,舒静刚被重庆农商行解聘

3月29日,重庆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重庆农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舒静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重庆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舒静在重庆农商行工作期间,2023年4月13日至6月26日,重庆市委第五巡视组对重庆农商行党委开展了常规巡视。

今年4月,重庆市纪委监委发布重庆农商行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通报提到,对巡视移交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重庆农商行党委高度重视,始终以零容忍态度正风肃纪反腐,全力支持和配合驻行纪检监察组按要求办理。今后将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加大监督问责力度,保持正风肃纪反腐高压态势。

如今,舒静被“双开”。

  • 通报提到,舒静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多次违规接受宴请;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不正确履行职责,对放贷审核把关不力;违反竞业禁止义务中饱私囊,利用职务便利非法经营同类营业,获取巨额非法利益;将金融资源作为“自留地”,挪用公款,数额巨大;靠金融吃金融,将金融审批权作为敛财工具,为他人在贷款审批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违反竞业禁止义务中饱私囊,利用职务便利非法经营同类营业”这样的表述,在以往的“双开”通报中并不常见。

通报提到,舒静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挪用公款、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根据刑法规定,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行为。

纪委通报称,经重庆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舒静开除党籍处分;由重庆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资料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重庆日报 中国基金报 华夏时报等

延伸阅读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8月1日通报了三名落马“老虎”的处理进展——

中纪委同日通报三名落马“老虎”的处理进展

江西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胡强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胡强被开除党籍(资料图)

经查,胡强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利用职权违规为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吸收存款提供帮助,搞权色、钱色交易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执纪执法活动;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胡强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终止其江西省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南方电网原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龙飞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龙飞被双开(资料图)

经查,龙飞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频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和娱乐活动安排;背离组织要求,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职工录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清廉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大额钱款,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大搞权色、钱色交易;道德败坏,腐化堕落;执纪违纪,执法犯法,把组织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作调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龙飞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李吉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李吉平被开除党籍(资料图)

经查,李吉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违反组织原则,大肆干预、插手金融机构职工录用、职务晋升工作,污染政治生态;廉洁底线失守,大肆收受礼金,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大搞钱色交易;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私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李吉平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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