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张红霞

7月9日上午,成都市水务局、成都市气象局联合发布山洪灾害蓝色预警:经会商研判,7月9日8时至10日8时,彭州市、都江堰市、崇州市、大邑县、邛崃市可能发生山洪灾害。

成都要求,立即通报乡镇、村及山洪灾害危险区责任人,相关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实时雨情、河流水位和危险区预警情况。各地要加强在建工地营地安全度汛监管,严禁占用河道、行洪通道设置在建工程营地,并做好山洪灾害危险区游客限入、劝返、疏散、管控工作。

按照山洪灾害危险区分级管理规定,极高风险区实行预报转移,高风险区实行预警转移,中低风险区实行监测转移。各类责任人加强山洪灾害危险区巡查和监测预警,适时启动当地预案,做到“应转必转、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强化转移路线与安置区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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