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洁清 济南报道

为及时有效监测企业在社会、环境、治理等方面的风险,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将通过壹点智库品牌大数据平台,定期跟踪、监测和评价A股上市公司的ESG风险,并进行重点报道。

根据壹点智库品牌大数据平台监测显示,7月8日-7月14日,5361家A股上市企业中有985家被央媒省媒报道过敏感信息。与上周相比,敏感信息量下降的有356家,信息量增加的有873家。

根据监测数据显示,本期ESG风险敏感信息涉及信息披露违规、实控人或高管被留置等问题。这些主要都是反映出企业在经营管理上存在问题,从ESG层面分析,主要涉及社会(S)、治理(G)维度的关键绩效指标。

超高销售费引质疑,步长制药遭问询

7月13日,报道,步长制药(603858)回复上交所问询的公告中显示,2021至2023年期间向关联方贵州名帅酒业销售有限公司支付了超5700万元。当然,引发关注的不仅是超高的“酒水”费用。步长制药年报显示,公司2023年度销售费用63.69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48.08%,费用发生额及占比均处于同行业较高水平。

截图自步长制药回复公告

据报道,步长制药的销售费用不是第一次受到关注。2019年,上交所就曾向步长发函,当时,步长一年(2018年年报数据)用掉了80.36亿元的销售费用,占所有营收的59%;2023年,上交所再次向步长发函,问询销售费用。这一年(2022年),步长的销售费用为74.8亿元。

重金“买酒”,销售费用常年高,令外界产生疑问:这些钱,流向了哪?干什么用了呢?流向了谁?

上交所要求公司说明主要销售费用支付对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及其原因;说明销售费用支付对象中是否涉及公司经销商、关联方、公司员工或其他利益相关方,公司是否存在为他方垫付资金、承担费用等变相利益输送情况。

又有多家上市公司高管被留置

7月8日,阳普医疗(300030)公告,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邓冠华被珠海市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不过,邓冠华这并非首次被立案并实施留置。今年4月,阳普医疗就曾对外披露邓冠华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实施留置的信息,不过在5月12日,该公司再度发布公告表示,邓冠华的留置措施已被解除。

在严监严管的总体氛围下,本周多家上市公司公告“摊上事”了。7月11日晚间,水晶光电(002273.SZ)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叶仙玉被台州市路桥区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措施。7月12日,创识科技(SZ300941)公告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黄忠恒先生被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措施。

7月9日晚间,贵州三力(603439)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获悉,独立董事王强目前因个人原因被贵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此外,八年前的一起涉嫌内幕交易罪、泄露内幕信息事件,相关当事人的刑事处罚近日尘埃落定。7月11日,金发科技(600143)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袁志敏已收到了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因犯内幕交易罪,袁志敏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上半年信披处罚同比大增47%

根据中国网报道,7月8日,上交所再次以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为由,对大有能源(600403SH)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无有独偶,ST舜天(600287)也发布公告,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其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41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4〕10号)。

图为2023年信披违法案件事由发生频次 来源:国浩律师事务所

5月1日起,我国首部系统性可持续发展报告披露规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正式施行, ESG信披更加规范。根据新华财经7月10日报道,2024年上半年,证监会及各派出机构作出的信息披露违法行政处罚共计106件,同比增长47.2%,信披违规“强监管”态势持续。

“不能将公告作为‘广告’,把ESG披露作为品牌营销的手段,提供不准确的信息误导投资者。”4月29日,证监会上市公司有关负责人在采访时表示,“《指引》是上市公司可持续信息披露的‘考纲’,不是课外阅读材料。既然是‘考纲’,那就必然要接受‘监考’,防止‘作弊’‘漂绿’。”

六部门出新政,释放“惩防并重”信号

7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提到,加大对操纵资产减值计提调节利润、以财务“洗澡”掩盖前期造假行为的打击力度;从严惩处基于完成并购重组业绩承诺、便于大股东攫取巨额分红、满足股权激励行权条件、规避退市等目的实施的财务造假。

针对资本市场各方深恶痛绝的财务造假,意见提出17项具体举措,释放“惩防并重”政策信号。数据显示,2021年至2023年,证监会共办理信息披露违法案件397起,其中造假案件203起;2021年以来向公安机关移送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人等主体涉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犯罪案件150余起。

全国人大代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教授黄世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与以往打击财务造假的手段和力度相比,本次《意见》所提及的二十条措施中,打击第三方配合造假,是一大亮点,这方面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他还认为,不论是对于虚假信息披露,还是造假生态圈的打击措施,都将对未来可持续信披制度的规范起到示范作用,可以被借鉴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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