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8月2日电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江西铜业”)8月2日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江铜集团”)被山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来源:江西铜业公告

  山东证监局表示,江铜集团作为江西铜业控股股东,于2019年江西铜业收购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时,作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承诺自该次交易完成后,江铜集团及公司控制的企业在未来60个月内解决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截至目前,上述承诺已到期,江铜集团未完成承诺事项。

  江铜集团上述行为构成《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证监会公告〔2022〕16号)第十五条规定的违反承诺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江铜集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江西铜业对此表示,上述问题系江铜集团于2019年,在江西铜业收购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恒邦股份”)时,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截至目前,江铜集团及其所控制的企业除江西铜业及江西铜业下属企业外,不存在与恒邦股份及其下属企业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情形。2024年4月,江西铜业收到山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35号)后,于2024年5月向山东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并由恒邦股份对外进行了披露。江铜集团将按照《决定书》的要求,积极推动承诺履行事宜,认真落实,并形成书面报告,及时上报山东证监局。

  业绩方面,江西铜业2024年一季度实现营收1225.17亿元,同比下降4.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15亿元,同比下降2.29%。(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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