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5日讯 航亚科技(688510.SH)昨晚发布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航亚科技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航亚科技表示,自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披露以来,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积极推进工作。2023年下半年以来,宏观经济环境和监管政策发生显著变化。公司IPO募投项目已建成投产,预计已有各项产能可以满足未来两三年的业务需要,今年以来公司加大信息化与智能化、自动化的建设力度,优化投资建设结构,用现代科技赋能提高设备利用等运营效率,最大限度地挖掘提升产能,提高资本开支效能,保障业务需要。目前公司负债率不高,经营现金流稳定,财务状况比较稳健,加之间接融资的成本比较低,公司有能力通过商业信贷等筹措未来几年发展所需资金。在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环境、政策变化、公司发展规划及市场融资环境等诸多因素后,经公司研究并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

  2023年8月7日,航亚科技发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原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50,000.00万元),其中42,000.00万元用于航空发动机关键零部件三期生产线二阶段建设项目,8,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债及未来经本次可转债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本次可转债拟发行数量为不超过5,000,000张(含本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50,000.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财务状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航亚科技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本次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本次可转债的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航亚科技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公司本次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昨日晚间,航亚科技发布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显示,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40亿元,同比增长32.8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21.07万元,同比增长97.7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601.26万元,同比增长119.0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931.38万元,同比下滑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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