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7月10日讯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沪金罚决字〔2024〕54号)显示,因个人消费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个人消费贷款违规流入股市;消费者投诉渠道管理不尽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对平安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罚款合计145万元。

据了解,平安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发放个人消费贷款、境内股东的存款、境内金融机构借款等业务的公司,成立于2020年04月09日,公司坐落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8层,法人是陈东起,注册资本为500000万人民币。

(台海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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