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7月15日,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更名公告发布。

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不超过50亿元公司债券已经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37号)注册生效。

由于债券发行跨年度,且本次债券分期发行,按照公司债券命名惯例,征得主管部门同意,本期债券原申请的“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名称发生变更,本期债券全称变更为“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本期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前述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本文源自金融界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