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7月1日,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未能按约定支付四笔债券的当期应付利息。具体来看,债券“H20世茂1”的当期应付利息为37,058,000.00元,“H20世茂2”为18,181,661.82元,“H20世茂3”为10,236,500.00元,以及“H20世茂4”为10,339,000.00元。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的这一行为可能对公司的信用评级和融资能力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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