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30日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生产环节第4期),信息显示,
重庆云瀚矿泉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的包装饮用水经抽检不合格受到行政处罚。
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云瀚矿泉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的包装饮用水

(一)抽检基本情况。包装饮用水,商标:深郡泉,规格型号:17L/桶,生产日期:2024-04-15,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局对重庆云瀚矿泉水有限责任公司涉嫌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该公司生产了该批次包装饮用水202桶,经抽样检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包装饮用水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给予该公司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经该公司技术分析发现,不合格原因是未按规定实施生产过程控制导致成品不合格。该公司结合造成本次抽检不合格的原因,开展自查整改,更新、更换相关设施设备,封闭通道门,强化过程控制,并提交整改报告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730日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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