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不从俄买歼15原型机苏33,价格太高还是乌克兰更有性价比?在上世纪90年代末,中国曾向俄罗斯提出采购两款战斗机的请求:苏-30和苏-33。然而,对于这两个机型,俄罗斯的态度截然不同。俄罗斯不仅积极推荐苏-30,还竭尽全力提供相关支持,但对于苏-33的采购请求却态度冷漠,直接拒绝了中国的要求。

俄罗斯为何对这两款战斗机的态度差异如此明显?

中国的第一艘航母——辽宁号,其前身是苏联时期的“瓦良格”号。这艘航母本是苏联库兹涅佐夫号航母的二号舰,设计上与库兹涅佐夫号有诸多相似之处。然而,随着苏联的解体,乌克兰继承了瓦良格号,但由于其经济困境和军事优先级调整,这艘未完成的航母陷入了停建状态。

此时的中国正面临急需建设强大海军力量的压力。由于当时中国的经济实力和军工技术尚未达到独立建造航母的水平,甚至对航母的了解也较为有限。中国曾有机会参观美国的“小鹰”级航母,对其设计和使用有了初步认识。在苏联解体的背景下,乌克兰的瓦良格号成为一个不可多得的机会,中国决定购入这艘航母,并将其改建为辽宁号。

2012年,经过改建的辽宁号正式加入中国海军,为中国海军的现代化进程注入了强大动力。然而,航母的战斗力不仅仅在于其自身,还需要配套的舰载机系统。面对这一挑战,中国当时并没有现成的舰载机,因此急需解决舰载机的研发或采购问题。

中国在这一阶段选择了自主研发舰载机。虽然引进外国舰载机的速度和效率会更高,但从长远来看,依靠自主研发能更好地提升国家的综合技术能力和自主性。经过努力,中国成功研发了歼-15舰载战斗机,填补了航母战斗力的重要空缺,标志着中国在航母战斗群建设上的进一步成熟。

中国领导人将目光投向了与辽宁舰前身“瓦良格”号同类的库兹涅佐夫号航母,特别是该航母上装备的苏-33舰载战斗机。苏-33是俄罗斯海军使用的一款单座双发舰载战斗机,属于第四代战机的改进型,也被称为四代半战斗机,目前是库兹涅佐夫号航母上的主要战斗机,也是现役中最大的舰载战斗

苏-33战斗机的设计具有显著的特点。其机长21.19米,翼展14.7米,高度5.93米,折叠后翼展为7.4米。最大起飞重量可达33吨,在高空时,其最高飞行速度可达2.17马赫,航程达到3000公里,作战半径则为800海里。这些规格使得苏-33具备了强大的空中作战能力和较远的作战范围。

苏-33是基于苏-27战斗机进行改进的,机身结构与苏-27相似,包括机身、中央翼和后机身三大部分。然而,作为舰载机,苏-33在设计时做了多项优化,以适应航母上的特殊要求。由于舰载机在降落时需要承受较大的纵向过载,苏联在苏-33的设计中特别加强了其主要承力结构。例如,前起落架的支柱与机身主承力结构相连,增强了前起落架的强度,并采用了双前轮设计。同时,主起落架与机身侧面的尾梁直接连接,这些设计改进提高了降落时的安全性。

此外,为了确保苏-33能够在大迎角的情况下安全起降,苏联还缩短了飞机的尾椎长度,并用电子设备取代了传统的减速伞,这些改动使得苏-33的整体降落安全性得到了提升。这些精心设计的细节使苏-33成为一款适合航母作战的优质舰载战斗机。

苏-33相比于苏-27在机动性能上有了显著提升,广泛使用了碳纤维复合材料,使得机身不仅轻巧,而且具备了极强的耐腐蚀性。此外,苏-33的座舱设计独特,飞行员拥有更广阔的视野,这些优势使得苏-33成为了舰载机中的佼佼者。因此,面对刚改装成功的辽宁号航母,中国自然将目光投向了苏-33战机。

中国的歼-15战机就是在苏-33的基础上研发而来的。虽然俄罗斯和乌克兰都拥有苏-33战机,但中国选择了从乌克兰购买,而不是从俄罗斯引进,这一决策有其深层原因。

在苏联解体后,苏-33舰载机的生产线遭受了严重冲击,俄罗斯虽然继续保持了一些生产能力,但由于经济困境和军工业的重创,苏-33的生产线几乎停滞,恢复生产的成本极高。此外,苏-33作为舰载机,其设计和普通的苏-27战机差异较大,许多零件并不通用,因此恢复生产线需要额外的资金投入。

相比之下,乌克兰在苏联解体后继承了瓦良格号航母及相关技术,对苏-33战机的处理也相对灵活。乌克兰的经济状况虽然同样不佳,但在处理军售事务时,乌克兰能够提供相对合理的价格,且售后服务和配件供应也相对稳定。中国选择从乌克兰购买苏-33战机,主要考虑到采购成本较低及与乌克兰的交易条件更为符合中国的战略需求。

辽宁号作为中国第一艘航母,其意义非凡。虽然其性能无法与后来的山东舰、福建舰相提并论,但在当时,如何为辽宁号配备合适的舰载机至关重要。考虑到辽宁号的前身与库兹涅佐夫号航母的关系,中国选择了苏-33战机,最终通过对苏-33的技术消化与改进,研发出了适合自家航母的歼-15舰载战斗机。这一过程不仅展示了中国在舰载机领域的技术积累和创新能力,也为中国海军的现代化建设奠定了基础。

尽管俄罗斯曾声称苏-33舰载机生产线难以恢复,这种说法的真实性恐怕只有俄罗斯自己最清楚。显而易见的是,俄罗斯不愿与中国达成交易,无论如何,若俄罗斯希望合作,他们完全可以降低价格来推进协议。然而,俄罗斯对中国的需求显然并不感兴趣,也不愿将技术以低价出售。

在这一背景下,中国面临的舰载机问题亟需解决,于是转向了乌克兰。苏-33最初被称为苏-27K,源自于苏-27战机的改进版本。1988年,苏联研发并生产了九架苏-27K,其中两架在乌克兰尼特卡舰载机训练中心进行了试验。随着1991年苏联解体,乌克兰的经济状况远不如俄罗斯,苏-33的生产线也无法恢复,这两架苏-27K便被遗弃在乌克兰的仓库里,成为几乎无法再利用的废品。

在这种情况下,乌克兰发现中国对苏-33战机有兴趣时,自然感到欣喜。乌克兰需要资金,而中国急需舰载机,二者的需求正好对接。乌克兰的苏-33战机虽然技术上不再先进,但由于乌克兰对其几乎无用,加之中国愿意购买,这笔交易自然顺利达成。

俄罗斯可能认为中国除了向他们采购苏-33外没有其他选择,因此将价格不断抬高。然而,幸运的是,中国从乌克兰成功购买了苏-33,这不仅解决了当时的舰载机短缺问题,也让中国在航母战斗力的建设中迈出了关键一步。通过这次交易,中国不仅获得了必要的战机,还在技术积累和国产化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中国在成功从乌克兰引进苏-33舰载机后,迅速展开了相关研究工作。苏-33舰载机的气动布局和机身结构为中国研发歼-15提供了宝贵的技术基础,这大大降低了研发难度。通过对苏-33的研究,中国工程师不仅掌握了舰载机的基本设计和技术,还在此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的创新和改进。

中国的歼-11B和歼-7A战机当时在内部机载设备上已经取得了显著进展,这为歼-15的开发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中国军工技术的迅速进步,使得研发团队在不到四年的时间内就成功研制出了歼-15。从立项到首飞,仅用了不到四年的时间,这不仅体现了中国军工技术的飞速发展,也说明了中国在舰载机技术领域的迅速积累和突破。

2009年8月31日,歼-15成功首飞。接着在2012年10月,网络上曝光了一组歼-15舰载机复飞的图片,标志着这一新型舰载机的逐步成熟。最终,在2012年11月,国防报网站正式发布了歼-15舰载机首次从辽宁舰上起飞的消息。这次成功的起降作业标志着中国首次实现了航母舰载机的全程操作,为中国海军航空兵的舰载作战能力奠定了基础。

通过这一系列的研发和测试,歼-15不仅在技术上继承了苏-33的优点,还融合了中国自身的技术创新,成为中国航母战斗群中重要的一员。

中国的歼-15舰载机自首次亮相后,迅速成为了各大新闻的头条。首架歼-15原型机,编号551,于2009年成功首飞。之后,歼-15一共出现了六架著名的原型机,编号从551到556。随着时间的推移,除了原型机551外,后续的552和553也在不断改进,其性能逐渐完善,声誉也不断提升。

在早期的原型机中,552和553的外观采用了黄色的试验涂装,而554号则使用了更符合海军装备的灰白色涂装,并在垂尾上涂有“飞鲨”标志。特别值得一提的是,554号歼-15也是中国第一架换装国产发动机的歼-15战机。在此之前,所有歼-15战机所使用的发动机均为俄制。虽然国产发动机在技术上有所进步,但由于尚未达到完全成熟的水平,导致其性能未能完全满足舰载机的高要求。因此,最终选择将发动机更换回俄制型号,以确保舰载机的性能稳定和可靠。

进入2021年12月25日,歼-15再次经历了改进。这次改进使得歼-15在外观上依然保持与苏-33相似的设计,但内部性能已大幅优化。虽然外界常将歼-15称为苏-33的复制品,但这种说法显然过于简单化,未能充分反映歼-15在技术上的进步和自主创新。如今的歼-15不仅继承了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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