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新闻记者 孙来彬 沈童 报道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针对资本市场各方深恶痛绝的财务造假,提出具体举措,共三个部分20项内容,释放“惩防并重”政策信号。

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破除造假“生态圈”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意见》的出台将有力推动各方进一步严惩财务造假,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全面构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新的工作格局,为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具体来看,《意见》提出坚决打击和遏制重点领域财务造假。如严惩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的行为,严防“病从口入”;严厉打击系统性造假和配合造假,破除造假“生态圈”;强化财会监管,打击财务“洗澡”等造假行为;强化对特定领域财务造假的打击,如上市公司通过“空转”“走单”等虚假贸易方式进行业绩造假等。

另外,《意见》还提出,要健全线索发现机制,发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多渠道识别财务造假线索。

在加大全方位立体化追责方面要强化行政追责威慑力、推动加大刑事追责力度、推动完善民事追责支持机制。要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对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中介机构依法暂停或禁止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保护投资者利益,未来投资环境更加安全

“有效的监管机制能够促使资源流向真正具有价值和潜力的企业,而不是被财务造假所掩盖的真实经营状况不佳的公司。”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卢鼎亮对海报新闻记者表示,此次《意见》的出台标志着中国在打击资本市场财务造假方面迈出了更为坚定的步伐,通过严厉打击财务造假行为,可以增强国内外投资者对中国资本市场的信任,有助于吸引长期资本流入,促进市场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

卢鼎亮认为《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保护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体现出监管机构建立一个更加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资本市场环境的决心。同时,他提醒投资者需要提高自身风险识别能力,关注公司财务健康状况。

中国金融智库特邀研究员余丰慧在接受海报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意见》的出台将起到净化市场生态、重塑市场秩序的关键作用。他介绍说,《意见》能够威慑潜在的违规者,减少财务欺诈事件发生,促进上市公司质量的整体提升。另外,通过加大对财务造假的惩处力度,提高了违法成本,保护了遵循规则的企业和投资者,有助于构建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的文化。

“监管部门正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打击财务造假,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余丰慧表示,未来的投资环境将更加安全,投资者在选择投资标的时,可以更多地基于真实财务数据做出决策,减少了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违法强制退市,10年近200家公司“告别”A股

近年来,中国证监会持续改进监管执法工作,健全执法体制机制,一批重大典型案件得到及时惩处。2021至2023年共办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件397件,其中造假案件203起。

2021年以来向公安机关移送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人等主体涉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犯罪案件150余起。推动建立集体诉讼制度,其中康美药业赔偿投资者24.59亿元,紫晶存储和泽达易盛赔偿超过13亿元。

近日,证监会对5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大股东占用资金等信息披露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对江苏舜天、ST特信、*ST中利三家公司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累计罚款6830万元,并对6名主要责任人实施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易事特、凯撒同盛两家公司出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合计罚款5270万元,拟对1名主要责任人实施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证监会坚决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并对退市公司违法行为一追到底,为中小投资者向公司及责任主体索赔提供依据。据统计,10年间已有近200家公司“告别”A股,大批昔日“明星股”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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