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浪新闻记者:赟赟

通讯员:张慧 肖俊

年轻女子和男友吵架后借酒消愁,哪知此“愁”还没下心头,酒后驾车被交警查获,涉嫌醉驾又让该女子添了新“愁”。

2024年7月21日凌晨1点08分,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交通大队三中队民警王崇和叶建成在黄浦大街工农兵路路口发现一辆浙C尾号K9的白色大众小车情况可疑,交警马上将该车拦停进行检查。车主是位年轻女性,交警王崇发现车内有很大酒味,并且驾驶员陈某脸上的妆容有哭过的痕迹。当场交警对陈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其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135mg/100ml,涉嫌醉驾,在交警将陈某带往医院醒酒中心抽血的途中,陈某说刚和男友吵架,想和朋友们借酒消愁,哪知自己疏忽大意,又酒后驾车,这一下自己的心情更差了。

经司法鉴定,驾驶员陈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39.18mg/100m1,超过醉酒驾驶标准(80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1条之一规定,陈某的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江岸警方立案审查,陈某也将面临吊销驾驶证的行政处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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